为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令)、《新疆和田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以及《新疆和田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化学与化工学院人才培养特点与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择优选拔,确保转专业工作科学、规范、透明。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选拔标准、组织考核与录取工作。
组长:郇峰
副组长:张丽娟(援疆)
组员:范汇晨、冯旭东(援疆)、贺明化、谌红阳、周婷婷、努尔古再丽·艾则孜
二、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见下表:
化学与化工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
| 序号 | 专业 | 专业人数(2025级) | 层次 | 学制 | 接收学生名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95 | 普通本科 | 4年 | 2 | 周老师 | —— |
| 2 | 应用化工技术 | 249 | 普通专科 | 3年 | 4 | 周老师 | —— |
三、资格要求
转入资格、条件应符合《新疆和田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之规定。
四、考核内容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基础化学
2.笔试时间:2026年3月5日下午 16:30–18:00(暂定)
3.笔试地点:南校区主楼1105教室(暂定)
4.记分方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入围方式:笔试成绩合格即可参加面试
2.考试方法:面试(15分钟/人)
3.面试内容:(对转入专业的基础知识进行考核)
主要围绕基础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等课程进行考核,并需要阐述个人转专业的理由及对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4.记分方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5.面试时间:2026年3月6日下午 16:30–18:30(暂定)
6.面试地点:南校区2号楼2105会议室(暂定)
五、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测试总成绩(10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录取方式
根据选拔测试得分,按学校转专业招收计划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申请转入专业领域内有课外活动获奖或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确定转专业学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院专业测试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教务处。
(三)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笔试、面试成绩中有不合格的(即考核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
2.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六、特别说明
(一)原专业已经修过的所有课程中(包含必修、选修),有不及格(小于60分)课程的学生不允许报名。
(二)学院要与相关负责人员签订责任书,涉密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专业测试中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教学秘书)
qq群:1073986249
办公地点:新疆和田学院南校区2208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 10:00–13:00,16:00–19:00
新疆和田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
(作者:周婷婷 编辑:贺明化 初审:马强强 复审:赵惠 终审:郇峰)